三年里,我没有再主动与邵明远联系过。偶尔会收到他发给我的电子邮件,每个月的月初我的银行卡上也都会多出两千块钱。每一封邮件上,他都会询问我的地址,但是我却从来都没有给他回过信。 其实,我一直离他很近。他曾经告诉过我他的学校,而我就把自己花店的位置选在了距离他们学校不远的地方。我没有告诉过他,也没有刻意找过他。花店不是饭店,何况位置也有些偏,我知道相遇的可能性很小。我期待着再见,也害怕着再见。我想,再见与不见都看缘分吧。于是等待,成了我经营这个花店唯一的目的。 林傲之偶尔回来花店坐一会,他起初是不同意我出来做事的,但最终还是耐不住我的央求,只好出了钱,帮我开了花店,其实他有的是钱,但他所希望的是我要永远守着他。这大概就是男人,他可以忽视你,但你要随叫随到。 林傲之是一个比我大十六岁的男人,事业有成,他其实是有家室的,但我从来没有期望过他会和妻子离婚娶我。我想自己只是一个依赖他而生存的寄生虫,而他大概也只把我当成一个圈养的宠物而已。用他的话来说,我们是各取所需,我在用我的青春换取他的金钱。我们做情侣所做的任何事,却单单不提“爱”这个字,林傲之说,“爱”这个字太沉重,我们这种包袱太多的人是承受不起的。 邵明远是在我毫无防范意识的时候进来的。那个时候,我正坐在林傲之的腿上帮他点烟,连头也没抬。是林傲之停在外面的车挡出了计程车的去路,他是请林傲之挪一下车。林傲之站起身的时候,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了一条项链,递给我,小茂,试试看。 我感到那个人的脚步一下停住了,语气很激动,你叫什么? 我抬起眼,就在那一刻,那张我梦了三年的脸,就以这样一个突如其来的方式再次闯入了我的世界,一种天旋地转的感觉在瞬间袭来。 (四) 邵明远说,你不该跟那个男人在一起。 我没有说话,有点苍凉的笑了。如果相见只是告诉我“不该”怎样,那我但愿我们永远都不要再见,这两个字对于我来说无非是最大的讽刺。 那天,我和邵明远呆到很晚才回家,没有说什么,大多时候我们两个都是沉默的,但彼此相对着,谁也不愿先提出离开。 我回到家,看见林傲之坐在沙发上,看到我进来,他掐灭了手中的烟,站起身,冷笑道,怎么,见到旧情人的感觉不错吧。 我挎过他的胳膊,故作乖巧的说,哪里有什么旧情人啊,你还会吃我的醋啊? 他吻了一下我的耳垂,说,我还有应酬,先走了。说着,他拿起衣服,一边向门口走,一边说,我不管你跟他有什么过往,但是别忘了这些年是谁供你吃穿。然后他又突然回过头来,笑道,我可以允许你精神出轨,别玩得太过火就行,对你对他都好。 我站在原地,心里“咯噔”了一下,我知道,这个男人不是那么简单的,他早已经看出了一切,而我,若真是离开了他我还能有什么呢。 再次见到邵明远,是林傲之的妻子找上门来的那一天。 那个雍容华贵女人进了花店,将手中的一打照片甩在了柜台上,大概是请了私家侦探,都是我和林傲之在一起的照片。 我看到这个女人虽然衣着光鲜,然而身材已经明显发福,眼袋也下垂的严重,皮肤也已经松弛了许多,果真是人老珠黄啊。 她指着我骂“狐狸精”。然而我看到她手指上的那枚钻戒比我那枚的要大,手腕上的那块金表也比林傲之送我的那枚还要名贵,我有些落寞,原来情人,到底是和妻子不同的。我瞥了她一眼,冷笑着,瞧瞧,又老又能撒泼,难怪他连看都不看你一眼了。 我们就从店内骂到了店外,引来了一群围观的人,直到林傲之开着车赶来。 未完待续 赞 (散文编辑:滴墨成伤) |